昨日上午,《“南海I号”古沉船及海上丝绸之路遗址保护利用规定》(送审稿)论证会在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举行。28位来自省、市的有关研究专家、学者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应邀参加了论证会,对送审稿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论证会上,起草单位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有关负责人对《保护利用规定》(送审稿)有关问题和相关情况作出说明。与会的专家、学者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围绕《保护利用规定》(送审稿)先后发言,从保护主体责任、保护规划、保护措施、保护利用、法律责任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省博物馆副研究馆员胡锐韬表示,《保护利用规定》对动员整个社会参与“南海I号”保护有很重要的意义,也对开发利用也提供了规范的指引,特别是对加强阳江历史文化的发展也有很大的作用。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永忠表示,通过论证会的方式修改完善《保护利用规定》,体现立法过程中民主立法,也让这一部规定制定得更加科学管用和有效。
据介绍,《保护利用规定》共分为六章38条,对“南海I号”古沉船和海上丝绸之路遗址的保护与利用做了明确的规定。这次论证会是《保护利用规定》起草阶段的最后环节,接下来起草团队将根据这次论证会的意见和建议,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善好规章送审稿的修改,以便按程序报送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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