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消费者勿盲目自制饮用药酒
来源:阳江新闻网 作者:邓贤志 谢绍婷 时间:2018-05-24 09:41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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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重庆市璧山区15人因饮用药酒中毒后送医,其中5人不幸身亡。据介绍,中毒原因系饮用自配药酒中含有乌头碱等毒性成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消费提醒,广大消费者谨防不当饮用自制药酒损伤身体乃至危及生命。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市民常有自制药酒的习惯,认为药酒有治疗风湿、驱寒活血等功效。不过,并不是所有的自制酒都是安全的,也并不是所有的名贵药材都对身体有益。自制药酒在药理、剂量和卫生条件等方面存在很多问题,功效往往难以估算,有些偏方还违反配方禁忌,一旦喝出意外得不偿失。即使是合理配方泡制的药酒,药物的浓度也难以控制,不当饮用可能会留下很多安全隐患,甚至危及生命。

  广大消费者不要盲目自制、饮用药酒,不要购买、饮用无标签标识、浸泡药材成分不清等来历不明的药酒。如有养生保健需要自制药酒的,应在中医师、中药师的指导下,从正规渠道购买药材。不要随便相信秘方、偏方,避免在不了解药性的情况下,盲目按秘方、偏方自制药酒使用。

  不用断肠草、乌头、附子等有毒成分的中草药浸泡药酒。药酒并不是任何人都适合饮用,也不是可以无限量、无期限地服用,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年龄、体质来选择,并适量饮用。

  餐饮单位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自制药酒,不得添加药品。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需在盛装容器上标示酒类生产者名称、泡制材料的名称、数量及泡制日期。

  市民如在餐饮单位饮用自制药酒后出现恶心、眩晕、胸闷、肢体麻木等中毒症状,应立即采取催吐等措施,尽快就医,并拨打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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