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布决定,对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予以表彰,我市两条村、5个单位分别获授“全国文明村”“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其中,阳春市合水镇高河村、岗美镇轮塘村获授全国文明村荣誉称号。阳江市国家税务局、阳江市地方税务局、阳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陵分局、阳江市江城区城东街道金湾社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阳江分公司获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据了解,经过严格评选,中央文明委决定,授予69个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授予4个城区全国文明城区称号,授予16个县全国文明县城称号,授予1493个村镇全国文明村镇称号,授予2318个单位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授予494个学校全国文明校园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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