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单位,江城区各街道办、各镇政府,市直公房管理所:
《阳江市市区公租房租金标准及租赁补贴试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房规划建设局反映。
阳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阳江市财政局
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3年4月28日
阳江市市区公租房租金标准及租赁补贴试行办法
为进一步健全我市住房保障租赁运营管理工作机制,创新公租房保障方式,根据已修订的《阳江市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经政府同意,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租房租金标准
(一)基准租金标准。阳江市市区范围,政府所有的公租房的租金收取标准依照“优质优价、以租养房、统筹兼顾”的原则确定,具体按照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基准租金标准问题的函》(阳发改价格〔2012〕29号)要求执行。
市区公租房的基准租金根据建设年限、结构形式和所处地段共分四个级别:
1、一级公租房的基准租金标准为4.0元/平方米.每月。
2、二级公租房的基准租金标准为5.8元/平方米.每月。
3、三级公租房的基准租金标准为8.3元/平方米.每月。
4、四级公租房的基准租金标准为11.0元/平方米.每月。
(二)公租房租金的收取。按照市住房保障部门要求的方式缴交,按照租户所承租的公租房的基准租金全额收取。
二、公租房租赁补贴标准
(一)租赁补贴发放对象。市区范围内,经审核符合政府所有的公租房申请准入条件,经公示无异议后并取得当年度公租房实物配租资格的市区城镇户籍的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含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或单身人士,列为租赁补贴发放对象。
(二)租赁补贴标准。根据已修订的《阳江市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政府对租赁补贴发放对象采取公租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分离并行的保障方式。租赁补贴发放标准按如下公式计算:租赁补贴=(承租的公租房建筑面积—自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基准租金标准×租赁补贴系数。租赁补贴系数依照《阳江市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对申请对象家庭上一年度家庭可支配收入要求,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民政、财政、发改部门核准后分下列三个档次:
第一档 最低收入家庭租户(低保家庭)。该档次租户的租赁补贴系数按照其租住不同级别的公租房具体分为四类:
1、租住一级公租房的,其补贴系数为0.5。
2、租住二级公租房的,其补贴系数为0.65。
3、租住三级公租房的,其补贴系数为0.76。
4、租住四级公租房的,其补贴系数为0.82。
第二档 低收入家庭租户(除低保家庭)。该档次租户的租赁补贴系数为0.4。
第三档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租户。该档次租户的租赁补贴系数为0.2。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的租赁补贴参照执行。
(三)租赁补贴原则。公租房承租户每月的租赁补贴金额不得高于其所承租的公租房的月租金。
(四)租赁补贴发放方式。
每月按时缴交租金的公租房承租户,市住房保障部门按月在指定银行将租赁补贴存入申请人交纳租金的银行账户内;租赁补贴资金从收取的租金中解决。
(五)租赁补贴管理。
1、租赁补贴的发放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本级经济状况、居民收入、公租房租金标准水平等因素适时调整。
2、公租房承租家庭在租赁期间出现违反《阳江市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行为的,按规定或合同约定停止发放租赁补贴。
3、已签订租赁合同并已入住的公租房租户,在该办法正式施行之后重新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并按照该办法的租金收取和租赁补贴方式在新签订的合同中重新约定。
三、其它事项
(一)各县(市、区)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租金标准及租赁补贴办法,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二)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二年。本办法实施前制定的文件及签订的合同与本办法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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