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和基础信息调查工作的通知》(粤环办〔2016〕108号)和《阳江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要求,饮用水源地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属考核内容之一。为确保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工作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顺利开展,提高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我局制定了《阳江市饮用水源地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现将《阳江市饮用水源地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请各有关单位或个人以实名提出意见或建议,并于11月24日之前将有关意见反馈我局。
阳江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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