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租房也能入户了,学历条件放宽至大专,直系亲属间互相投靠也不再受婚龄、年龄等条件限制……近日,市政府印发《阳江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标志着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推开。
根据《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农业、非农业以及其他所有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广东省居民户口,实行城乡户籍“一元化”登记管理。到2020年,我市将努力实现55万左右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方案》明确,在阳江市江城区、阳东区的城区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而在阳春市市区、阳西县织(篢)镇、海陵岛试验区闸坡镇、阳江高新区平冈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即可落户。
记者还了解到,我市现有流动人口约10万,主要集中在江城和阳东,解决流动人口存量问题是我市户籍制度改革的重点。《方案》指出,要重点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长期从事一线特殊艰苦行业人员的落户问题。要进一步放宽集体户口设置条件,允许符合条件的人员向已在本地落户的亲友搭户,通过多种方式解决流动人员落户问题。
同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间相互投靠(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投靠),不受婚龄、年龄等条件限制。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毕业生以及经市相关部门认证的中级技能型人才、特殊专业人才,可在我市落户,落户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可迁移到实际居住地。
为了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我市将积极推动城乡教育事业均衡协调发展、建立完善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统一城乡居民卫生计生服务制度、加快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
《方案》还提出,要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坚持依法、自愿和有偿的原则,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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