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领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全员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2、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我市城镇登记失业率(2016年我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44%)。
二、所需资料
(1)登陆阳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找到“信息平台—养老失业—《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补贴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下载申请表格(附件1)和裁员名单表(附件2),各一式三份,填写完整并将申请表拿到行业主管单位盖章;
(2)上年度企业职工离职证明材料,一式三份;
(3)到地税部门打印上年度1—12月缴交社保费凭证(或网上打印,盖公司公章),一式三份;
(4)到参保地社保局打印上年度1—12月参保凭证,一式三份;
(5)提供上年度企业每季度(3月、6月、9月、12月共四个月)工资表,一式三份;
(6)自行填写一份申请书(应清楚说明企业的生产情况、就业情况、参保情况和裁员情况等),一式三份;
(7)向各县(市、区)人社局提出申报的企业将资料上交到市人社局复审时,需附带加盖县(市、区)人社局公章的《申请上年度稳岗补贴企业在岗人数调查核实表》,一式三份。
注意:
1、每年申请上一年度稳岗补贴截止时间为6月30日,建议符合条件的企业在5月31日前携带以上资料向参保地人社局提出申请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补贴。
2、因资金拨付流程需要材料原件,以上所有资料需一式三份(原件)上交到市人社局。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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