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下午,市长温湛滨主持召开市政府七届二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阳江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各县(市、区)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审议《广东省阳江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7-2026)》等文件。
根据拟定方案,今年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全市实行统一标准:城镇、农村低保最低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650元、480元,分别比去年提高70元、80元。今年我市各县(市、区)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不低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执行,城镇、农村特困人员生活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040元、768元。以上新标准从今年1月起执行,在颁布实施新标准前的月份将按规定对在册人员计补差额。对今年新批准的低保救助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从批准纳入救助、供养的当月起予以计补。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阳江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各县(市、区)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会后将由市府办以市政府名义印发执行,报省民政厅备案。会议强调,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是今年我市十件民生实事之一,各地各部门要落实工作责任,及时准确做好发放工作。
会议审议了《广东省阳江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7-2026)》(以下简称《总规》)和《阳江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17-2019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总规》对我市森林城市建设现状与潜力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我市的规划愿景和总体布局,对我市森林生态体系建设、森林产业体系建设、森林文化体系建设、森林支撑体系建设进行了规划。《行动计划》将《总规》内容进行提炼,把2017-2019年创森近期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单位,共分森林生态、产业、文化、支撑四大体系建设,涵盖49项、358个森林城市建设任务。
在会前学法环节,与会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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