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我省实施献血新规
来源:阳江新闻网 作者:吴晓霞 张岳 时间:2018-02-28 11:49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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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记者从市中心血站了解到,《办法》明确了临床用血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据了解,为鼓励更多市民主动自愿献血,《办法》突出了3大好处。一是明确了临床用血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地中海贫血、海洋性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等长期依赖输血治疗的病种纳入门诊特殊病种范围。

  二是对无偿献血者及其家人用血的权利作出了修改,规定了无偿献血者在本省范围内献血,血液经检验合格的,其本人、配偶和直系亲属享有下列临床用血权利:(一)无偿献血者献血200毫升及以上的,本人临床用血时免交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二)无偿献血者献血累计600至1000毫升(含1000毫升)的,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合计不超过献血总量2倍范围的,免交前项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献血累计超过1000毫升的,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免交前项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在本省范围内献血,血液经检验不合格的,其本人临床用血时,在不超过献血量3倍范围内免交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也就是说,献血200毫升以上的,本人即可享受免费用血;献血600至1000毫升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享受献血量2倍的免费用血;献血1000毫升以上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即可享受免费用血。

  三是明确在保证急救用血的前提下,优先安排无偿献血者的临床用血。

  市中心血站有关负责人提醒,市民参加无偿献血的年龄为18周岁—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献血前一天要保证充足睡眠,不饮酒,不空腹献血;献血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捐献全血间隔时间不少于6个月。

  一、献血报销相关手续

  ①献血者的《无偿献血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献血者、用血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③献血者与用血者《有效关系证明》(户口本或结婚证原件,留存复印件,不同户口本的到当地派出所开具证明);

  ④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复印件须加盖住院科室印章;

  ⑤医院《用血交费发票》(住院总发票)原件;

  ⑥医院《费用明细总清单》原件;

  ⑦相关用血证明(医院《医院临床输血记录单》复印件加盖住院科室印章、科室用血证明等);

  ⑧献血者银行账户复印件。

  无偿献血者及亲属在报销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致电报销咨询电话:0662-3198039(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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