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头戏,市直部门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落下了“靴子”!昨日下午,市长丘志勇主持召开市政府六届三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阳江市人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第一批)和《阳江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职能调整目录》,首批完成的9个试点部门的权责清单中共清理出各类权责事项2555项。
会议传达了全省统计工作会议、全省推进产业园区扩能增效工作会议暨园区开发建设现场会、全省科技创新大会、全省打击走私工作会议、2015年全省环保局长暨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阳江市村(居)集体留用地管理规定》《阳江市建筑施工企业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会议通过的首批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职能调整目录中,9个试点单位清理出的各类权责事项2555项,涉及调整各类职能事项449项、理清各类职能事项2106项。
会议强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和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点改革,对解决政府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克服“庸政”“懒政”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省已经分两批公布了权责清单,市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高效优质地推进相关工作。首批9个试点单位要把权责清单的要求落到实处,推动行政行为更加规范公开透明;其他市直单位要加紧权责清单的梳理和编制,争取今年5月公布。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扩大在用汽车环保标志限制通行管理范围的公告》。从2015年5月1日起和从2016年1月1日起,我市在市区分别实施第三阶段和第四阶段在用汽车环保标志分类限行。第三阶段期间,禁止未持有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在市区东至东风三路、新江东路、高凉路、阳江职业技术学院背商业街、东山路、江朗大道,南至富康路,西至漠阳河东岸,北至金山路包围的区域内通行(不含金山路本路),每天8:00—20:00限行。第四阶段则全天候禁止未持有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在阳江市区建成区范围内(过境高速路和国道除外)通行。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副市长参加会议。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市直及中央、省驻阳江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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