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市政府的工作安排,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粤府知办〔2016〕2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广东省人民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粤府知办〔2016〕21号)
阳江市人民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
2017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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