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阳江市委政策研究室关于采购《关于大海陵湾沿海经济带开发建设的研究》的公告
来源:市委政策研究室 时间:2018-06-27 17:07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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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采购课题:《关于大海陵湾沿海经济带开发建设的研究》。

  二、课题内容:借鉴国际国内先进经验,紧扣阳江实际,围绕大海陵湾沿海经济带发展目标、发展思路、产业方向、发展载体、交通设施、城市功能、生态环境等方面提出具体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策建议。

  三、采购范围: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

  四、质量要求:

  1、《关于大海陵湾沿海经济带开发建设的研究》必须符合调研报告的一般体例,要围绕课题的研究方向,具有原创性,各章节主要观点清晰,论证充分,结构完整,有严谨的条理性和逻辑性。

  2、《关于大海陵湾沿海经济带开发建设的研究》所依据和使用的资料、数据必须准确、完整,并注明出处。采用的例证要真实可靠,具有代表性。

  3、《关于大海陵湾沿海经济带开发建设的研究》在采用科学、周密、合理的调查方法的基础上,运用科学系统的理论进行研究判断分析,所得结论必须全面、客观,所提出的思路、见解必须具有科学性和创新性,所提出的对策和措施必须切合阳江实际,着眼解决实际问题,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关于大海陵湾沿海经济带开发建设的研究》必须立足于有利于推动阳江经济社会发展,不得有政治性错误或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五、结题要求:

  1.完成时限:2018年10月30日。

  2.交付地点:阳江市东风二路60号市委政策研究室。

  3.交付时间:2018年10月30日。

  4.验收方式:第三方专家组验收。

  5.验收标准:

  ①质量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

  ②双方约定的其他验收标准。

  6.验收要求:

  ①如出现研究目标调整、内容更改、责任人变更、进间进度延长等对课题研究产生重大影响,乙方须向甲方书面报告,经甲方同意方可实施。

  ②研究成果经甲方组织的第三方专家组鉴定验收后,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方,课题予以结题。

  ③经第三方专家组鉴定未获得通过的,由采购方根据专家组的意见,要求课题中标方在15天内进行认真修改,如果修改获验收通过,拨付余下研究经费。如仍未能达到要求,甲方终止该课题研究,停止拨付余下研究经费,并由乙方赔付第一期的拨付款。

  六、承办机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

  2、在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较强的科研优势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在所申报课题设计的相关领域已积累一定的研究成果。

  3、承接单位的负责人必须是课题研究工作的组织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任务,具有完成课题研究任务所需的组织、管理、协调、操作能力和良好信誉。

  4、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题研究工作,以调查研究报告的形式提交课题研究成果。

  5、熟悉阳江市有关情况。

  七、采购程序:

    (一)申报机构请填写《阳江市委政策研究室调查研究课题申报书》,于2018年7月6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和电子版寄发到阳江市委政策研究室。

    (二)阳江市委政策研究室对申请方案进行评估,择优确定中标单位及课题负责人。

    (三)签订委托研究合同。

    八、课题经费:8万元。合同签订后支付首款60%,结题后支付尾款40%。

    九、研究成果:课题完成后由阳江市委政策研究室负责组织结题。研究成果版权归阳江市委政策研究室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将成果或有关内容进行发表或作其他用途。

    联系人:陈伟光,联系电话:0662-3373933,传真:0662-3333782,E-mail:yjtx306@163.com。

    地址:阳江市东风二路60号市委市政府大院市委一楼市委政策研究室;邮编:529500。

      附件:阳江市委政策研究室调查研究课题申报书

  中共阳江市委政策研究室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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