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审计局关于报送《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代拟稿)》的报告
来源: 时间:2018-01-16 15:34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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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审计局关于报送《阳江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 

报告(代拟稿)》的报告 

                                

                                 

                                    阳审报〔201721号                     签发人:谢英杰 

 

 

 

阳江市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问题的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的规定,现将《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代拟稿)》呈上,请审阅。 

 

     附件: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 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代拟稿) 

 

 

     

                                                                                                2017121 

  

 

 

附件: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市本级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71227日在阳江市第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上 

阳江市审计局局长    谢英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各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总的来看,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认真整改审计查出问题,及时纠正违法违规问题,现将截至2017年10月底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政管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市直财政管理方面

1、关于市财政未将2个部门2016年的政府性投资基建审核经费和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建设网络专线及系统维护费等纳入部门预算,涉及金额817.6万元问题,市财政局拟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时将政府性投资基建审核经费分别纳入市财政局和市审计局专项经费中。

2、关于市财政2016年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收益、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财政资金专户利息等合计1833.17万元未入国库问题,截至10月底止,已补缴入库1592.45万元,余下240.72万元是预算单位以前年度上缴财政结存的土地出让资金,市财政局拟按照存量资金有关规定,在需要时用于弥补公共财政财力缺口,不重复作预算收入缴入预算内。

3、关于市财政未及时追缴市人防办、市住房规划建设局等6个部门单位2016年应收未收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非税收入1039.15万元问题,截至10月底止,相关部门已补缴入库591.26万元,余下447.89万元,正在依法追缴。

4、关于市财政2016年超范围支出水资源费和教育费附加等财政资金2364.12万元问题,市财政局表示已与相关业务部门衔接商讨法规修改事宜,待相关法规修订完毕并报市政府审定后,再根据修订后法规办理资金收回及调整手续。

5、关于市财政未将2016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超预算支出32637万元,纳入预算调整方案报请市人大审查批准问题,市财政从2017年起,拟按照《预算法》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过程中变化较大的情况,协同市社保局及时编制社保基金预算调整方案报市人大审议。

6、关于市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2016年的各项基金余额还有较大部分以银行活期存款方式存入银行,未充分发挥基金保值增值效能问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社保局已作出整改,并按规定在预留2个月的支付费用后,将基金分别转存不同存期的定期存款。

(二)阳江高新区、海陵试验区财政管理方面

1、关于阳江高新区编制2015年和2016年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未细化至部门、具体项目问题,阳江高新区拟从代编2018年预算开始,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将预算细化到部门和具体项目;海陵试验区编制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有36笔共8514.72万元未细化至部门单位问题,海陵试验区将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前做好预算细化及编制工作,部分需据实安排的公共财政预算资金采取预分配年末调剂使用或及时收回预算重新编排。

2、关于阳江高新区2016年未单独编报政府采购预算,也未按经济分类编报政府决算报表问题,已在2017年预算中单独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2017年6月完成地方财政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报表编制工作。

3、关于阳江高新区财政收支反映不实,虚增2015年、2016年财政收入1088.93万元;虚减2016年财政支出11072.24万元问题,阳江高新区已对虚增2015年财政收入279.93万元进行退库,但国家金库阳江市中心支行以退库形式进行整改不妥为由不予审核,于2017年8月30日退回该笔业务。阳江高新区今后将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已列作暂付的支出,将视财政收入情况逐步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4、关于海陵试验区未追缴2015年、2016年应收未收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排污费、环境监测服务费等财政资金705.52万元问题,截至10月底止,已追缴入库152.56万元,余下552.96万元正在依法追缴。

5、关于海陵试验区2015年末尚有历年收取的资源费结余144.36万元,至2016年底仍未上缴财政问题,海陵试验区已责成区旅游和外事侨务局每年安排资金上缴29万元,5年内缴清历年未缴资源费。

6、关于阳江高新区2016年违规将部门支出与非税收入挂钩并返还非税收入92.79万元问题,阳江市高新区表示今后将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文件要求规范这类做法。

7、关于海陵试验区2015年无预算拨款10851.55万元问题,已通过安排预算指标消化挂账。挪用财政专项资金10414.62万元问题,截至10月底止,已归垫回库7870.99万元,今后将逐步将占用的资金安排预算消化或追缴归垫回库。

8、关于海陵试验区2015年未拨付预算安排的大角湾广场改造补助等13项资金共4328.63万元,年终用于平衡预算问题,海陵试验区今后编制预算时,将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准确度和精细度,并加大力度督促用款单位及时请拨资金,严格按进度执行预算。

9、关于海陵试验区部分重点工程建设滞后,有的工程项目比合同约定竣工时间延期两年未竣工验收,已投入资金2507.85万元未发挥效益问题,海陵试验区将督促有关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按照要求做好项目相关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项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落实建设条件,推进项目尽快开工并加快项目建设。

10、关于阳江高新区和海陵试验区有6个单位2015年公务接待活动没有公函和接待清单,金额14万元问题,阳江高新区从2016年1月起,明确各部门严格按市政府出台的单位接待用餐管理规定执行。海陵试验区完善相关接待公函和接待审批单,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执行。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经济和信息化3个部门单位未按规定将连续结转两年及以上的项目资金及时清理上缴,涉及金额168.91万元问题,截至10月底止,经济和信息化3个部门单位已支出相关项目资金20.79万元,上缴市财政26.12万元,余下122万元,为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创名牌战略资金110万元省节能家电推广信息检查费12万元没有清理

(二)关于“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核算和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市经济和信息化4个部门公务用车没有实行一车一档管理或运行费用单车核算,涉及金额共43.6万元问题,经济和信息化4个部门从2017年1月起对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实行单车核算,规范公务用车管理。

二是市安全4个部门单位接待活动存在超餐次安排接待、无公函接待、无接待清单等不规范,涉及金额5.51万元问题安全4个部门单位从2017年2月起,按照公务接待规定标准安排工作用餐。

是市农业3个部门会议计划召开会议47个问题,农业3个部门从2017年起编制年度会议计划,并按会议计划开支会议费用。

是市社保局3个部门在会议费中列支培训费,在培训费列支差旅费,在差旅费列支培训费,涉及金额13.7万元问题,市社保局3个部门从2017年开始,差旅费、培训费按照《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和《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列支。

(三)关于部分单位未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等有关规定问题

市社保局4个部门单位已于2017年1月开始,凡属公务开支业务都使用银行转账或使用公务卡来结算。

安全局于2017年7月规范政府采购资金支出管理。

市农科所已按《阳江市市级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执行。市植保植检和种子土肥环保管理站已通过由零余额账户实行工资代发业务,规范零余额账户使用。

市农业局6个部门单位2017年已按照相关法规、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工作。

市社保局2017年已加强物品采购使用管理,对专项资金实行单独核算。

(四)关于资产核算和管理不规范问题

未按规定登记固定资产,涉及金额17.51万元问题,市社保局等5个部门单位已补登固定资产账,完成整改。

软件资产6万元未按规定作为资产核算问题市财政局已补登固定资产账,完成整改。

安全局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问题,市财政局在2017年11月受理资产报损。

三、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落实方面

1、关于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是否已纳入低保范围的人数不清,影响低保兜底政策落实问题,市民政局与市扶贫办按照《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阳府办〔2017〕8号)要求,加强协调配合,强化信息数据共享互通与核查,减少民政部门与扶贫部门低保贫困户数据的差异

2、关于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底数不清,影响教育惠民政策落实问题,信息录入错误的学生信息已由各县(市、区)扶贫办组织驻村干部修改。

3、关于教育局等部门单位及时发放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35人2016年秋季生活补助资金28.45万元问题已完成整改。

4、关于全市扶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缓慢问题。

相关县(市、区)正采取措施、改进方法,加强资金支出管理,加快推进扶贫开发项目落地。截至10月底止,江城区支出2055万元阳东区支出6492.13万元阳西县支出2349万元阳春市支出8489万元,合计支出19385.13万元,占全市扶贫专项资金总额的51.8%。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

1、关于江城区、阳东区和阳春市未按时完成市下达的非商品住房年度去库存任务,库存不减反增问题

至10月底止,江城区已完成整改。阳东区、阳春市正在采取措施加大力度进行整改。

2、关于市住房规划建设部门未对库存商品房出租或自用情况进行统计,库存商品房的实际使用情况不明、底数不清问题。

市住房规划建设局印发《关于报送房地产项目非商品住房库存有关数据通知》(阳住建通〔2017〕87号),要求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非商品住房出租及自用情况进行统计,并每月将当月报表报送至局进行汇总。

3、关于市社保局未及时拨付企业补贴148.9万元问题

市社保局已按基金财务管理规定于2017年3月8日前拨付相关补贴。

)重大建设项目推进方面

1、关于金平公路7个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逾期2至6个月开工建设,其中城南东路计划2016年11月开工,受工程红线调整影响需重新设计,2017年3月底尚未开工问题。

金平公路建设项目,截至2017年10月底,累计完成工程造价约24,523.68万元,占总工程量的50.2%。城南东路建设项目经滨海建设公司组织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研究,并于2017年4月3日开工建设。截至10月底,累计完成工程造价2131.44万元,占总工程量的25.2%。

2、关于国道G325线北惯至白沙段改线工程市中医院新院二期工程未按计划时间开工建设问题

国道G325线北惯至白沙段改线工程已于2017年7月26日举行开工仪式市中医院新院二期工程,目前已完成设计招标、监理招标和规划方案设计工作,市公共工程管理局正协调市中医院加快开展相关前期手续工作。

3、关于中山火炬(阳西)产业园和阳东万象产业园项目因征地工作停滞影响园区建设,整体进度滞后问题。

中山火炬(阳西)产业园阳东万象产业园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推进产业园的建设。至2017年10月,中山火炬(阳西)产业园已完成首期1500亩及二期3150亩开发建设,阳东万象产业园已完成兴平五路与工业大道之间约200米混凝土路面铺设。

4、关于全市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和阳西县生活垃圾基础设施海堤达标加固工程项目进展缓慢,其中阳西县海堤达标加固工程项目,由于堤线占用地征地原因导致2016年计划投资2.42亿元,实际完成1.13亿元,年度投资计划的46.7%问题。

(1)全市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阳西县生活垃圾基础设施进展整改情况。存在问题的相关县(市、区)加强了污水处理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加快工程进度,促进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阳江高新区建设的平冈镇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厂三通一平工程已于2017年7月20日完工;海陵试验区抓紧督促项目主管单位加快项目工程建设进展;江城区双捷镇500m3/d人工湿地处理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已完成总建设进度的98%(未完成接水口建设),埠场镇500m3/d生活污水生态型处理工程已进入试运营阶段。其他两个镇的污水管网配套设施建设正在抓紧推进;阳东区那龙等七个镇采取生态人工湿地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案代替建设污水处理厂,其中大八镇项目建成,正准备资料竣工验收,其余六个镇正在建设中;阳西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已建成3座,剩余5座污水处理厂将在阳西县镇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县捆绑PPP项目中进行建设。其他配套污水管网、垃圾处理设施正在抓紧建设;阳春市潭水、马水、岗美、春湾等4个镇已开工建设,已完成管网长度约5.7公里,完成管网建设工程的35.4%。

(2)西县海堤达标加固工程项目整改情况。儒洞联围、边海联围、长坪1标的堤线占用地问题已全部解决,三段海堤的土方填筑已基本上完成;长芙联围的钉子户问题也已经解决,其余标段的堤线占用地问题也正在加紧推进。

5、关于洛东大道5个项目未按计划完工。其中4个项目由于征地拆迁等影响,基本处于停工状态问题

截至10月底止,除洛西大道外,其他项目已复工。

6、关于漠阳江双捷引水工程拦河闸重建工程仍有15064.90万元地方配套项目建设资金未落实问题

截至10月底止,已到位资金6193万元,其中2017年度中央资金3000万元、市本级2017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3193万元。

7、关于珠海(阳江)产业园3个产业园部分项目管理资料或征地资料缺失,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

阳江高新区、阳东区、阳西县正督促相关部门加强项目征地和管理资料收集,规范档案管理

(四)简政放权政策落实方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未按《阳江市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要点》的分工要求,在2016年12月底前完成编制全市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及时牵头开展我市职业资格目录清理,至2017年6月末仍未制定职业资格目录清单问题

职业资格的设置、管理事权都属中央,因此省以下人社部门不再出台目录清单目前,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已制定完成,待国务院审定后将公布。

四、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资金和项目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任务分解完成方面

关于截至2016年底,4个县(市、区)合计有138个高标农田建设项目未按期完工,任务完成率为32.68%问题。

1)江城区、阳西县、阳春市大部分高标农田项目已完工通过验收,小部分高标农田项目正在办理验收。

(2)阳东区部分项目工程由于天气问题、施工条件不具备以及村民不同意施工而占地引起纠纷等原因造成延误。已责成有关镇、区相关单位按照上级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建设任务。

2、项目建设管理方面

1关于抽查4个县(市、区)38个项目,有19个通过验收的项目部分竣工实物与设计方案竣工图不符,工程验收把关不严问题。

截至10月底止,江城区阳东区、阳西县、阳春市16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完成整改江城区埠场镇、阳春市河口镇、潭水镇3个项目正在整改中

2关于阳西县新墟镇、阳春市河口镇的2个项目规划设计不合理,工程竣工后造成渠道整体无法连接水源,已投入的建设资金431.44万元未能发挥实际效益问题。

阳西县政府已责令存在问题的业主镇对设计方进行责任追究。阳春市河口镇项目2017年610日连通水源,已完成整改。

3关于4个县(市、区)32个项目设计变更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有22个项目不按设计图纸施工问题

32个项目设计变更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问题。江城区政府已完成项目设计变更报批程序。阳东区政府正在整改中。阳西县相关变更审批手续正在办理。阳春市政府向阳江市农业局申请变更和审批。

有22个项目不按设计图纸施工问题江城区、阳东区、阳西县、阳春市有18个项目已完成整改。江城区埠场、阳西县上洋镇、程村镇等4个项目正在抓紧整改

4关于阳东区和阳春市有5个项目工程存在钢筋外露生锈、渠壁开裂等质量缺陷,造成安全生产隐患问题

阳东区政府、阳春市政府已采取措施完成整改。

5关于项目监理单位履行职责不到位,部分监理人员违规从事监理工作问题

阳西县各业主镇政府对责任监理单位发函警告,阳春市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责任监理单位进行处罚。

江城区政府白沙街道已于7月底完成整改;埠场镇已责令监理单位发函至施工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补齐相关资料。2013年白沙高标农田项目中监理的问题,已要求建设主管部门依法追究监理单位失职的相关责任。

阳东区政府已责成区水务局、住建局等相关单位依照相关法规和监理合同条约,对监理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处理。涉及的相关镇人民政府要根据监理合同追究该监理公司的违约责任。目前,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6关于阳春市有20个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

已责成各项目业主单位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规范合同签订,认真学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按照有关规定约定追究逾期完工的责任及处置办法,保障政府权益不受损害。

3、资金使用与管理方面

1关于阳春市、江城和阳东区下拨资金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46843.70万元问题

阳春市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2013-2016年度阳春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监管的通知市级财政部门加强了对高标农田建设项目资金46622.49万元的监管

江城区截至2017年10底止拨付双捷片区管理费12.69万元白沙片区管理费10.7万元业主申请审核后拨付

阳东区截至10月底止已支付149.48万元,尚有45.6万元部门未申请使用。

2关于阳西县的高标农田项目农田保护费未及时安排使用,涉及金额1193.39万元问题

上洋镇政府已做好资金工作部署,预计今年内将使用完毕该项资金。织篢镇政府、程村镇政府、沙扒镇政府、新墟镇政府也正积极进行整改。

3关于4个县(市、区)有12个项目超范围开支业主管理费共23.16万元问题

江城区政府责成双捷镇严格按有关规定单独核算和使用业主管理费。

阳东区、阳西县、阳春市各业主政府,均已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财政资金,完成整改。

4关于阳东区农业局、红丰镇、塘坪镇和雅韶镇政府超范围使用高标农田建设工作经费49.92万元,挪用业务管理费8.77万元问题

阳东区政府已责成区农业局、红丰镇、塘坪镇政府纠正超范围使用高标农田建设工作经费问题,责成区财政局、雅韶镇政府改正挪用业务管理费问题,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财政资金,目前正在整改中。

5关于阳东区北惯镇4个镇的高标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未按规定单独核算问题

阳东区北惯镇4个镇已对业主管理费的有关账目调整完毕。

6)关于江城、阳东区和阳西县未及时上缴竣工结余资金85.49万元问题

江城由于江城区农业局基本账户被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法院冻结,未能及时清理结余资金22.11万元,待法院撤销冻结后将该笔资金退回财政。

阳东区、阳西县程村镇上缴财政竣工结余资金32.76万元,已完成整改。阳西县织篢镇政府、儒洞镇政府和新墟镇政府待办理手续后上缴财政。

7关于阳东区和阳西县共有30个项目没有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问题

截至10月底止,阳东区塘坪镇政府已将工程验收及结算资料申请报市级部门审核。阳西县已完成2013年度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2014年度项目现正处于工程结算阶段,预计2017年10月底前完成2014年度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

4、工程管护方面

1关于阳春市、江城和阳西县共有15个项目管护不到位问题

阳春市1个项目已完成整改,成立督查工作组对其余2个项目进行排查。

江城区政府已责令3个项目相关镇(街道)建立完善高标农田的管护制度,落实相关村委会的管护责任。

阳西县2个目已完成整改3个项目已落实管护责任,签订责任书4个项目正在争取利用农业、水利专项资金进行渠道清淤管护。

(2)关于阳东区和阳西县共有9个已竣工的项目未落实管护责任单位问题

阳东区2个项目建设单位和相关村委会正在商讨管护协议签订和管理使用权移交事宜,村委会已对淤积的渠道进行了清理,可以正常使用,已完成整改。

阳西县政府除儒洞镇2014年度驹龙村、南洞村项目已竣工未落实管护责任单位外,余下5个项目已完成整改。

(二)水污染防治资金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政策执行方面

关于市环境保护局未及时制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问题

市环境保护局2014年4月制定阳江市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3-2020年)》,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并印发至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要求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认真落实

关于饮水安全工程等19个《南粤水更清计划》重点项目建设进展缓慢问题

1)市环境保护局、江城区、阳西县负责的4个项目已完成整改2)阳东区应急备用水源项目,采取措施确保工程尽快启用。3)阳春市九头坡水源地应急设施建设工程还没有计划和资金实施建设。4)受到阳江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影响,阳春鹅凰障保护区管理处将在时机和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重启鹅凰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作。(5)阳西县亲水景观工程待上级环保资金落实到位后就可启动建设。(6)阳东区东平镇和合山镇污水处理厂均于2015年底完成项目厂区主体工程建设和设备安装,2016年初启动配套管网建设。合山镇污水厂配套管网工程处于开工前期报建阶段。东平镇污水厂预计在2017年10月完成一期配套管网项目建设通水运行。阳西县已完成整改3项设施提效工程项目已全部启动。阳春市3项设施提效工程项目已完成该3个项目的土建、构筑物主体工程及设备安装。海陵试验区拟暂时不再建设新的污水处理厂,待白蒲圩片区、银滩片区产生的污水总量超过设计日处理量1万吨标准后,再在白蒲污水处理厂进行第二期建设。

关于《南粤水更清计划》2014年度3项重点目标和任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问题

1市区尤鱼头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物理隔离防护网项目一期工程开始施工,二期建设已由市环境保护局向市发改部门提交了立项申请。

2阳江高新区广州(阳江)产业转移工业园区港口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已于2017年7月21日竣工验收。

3阳东区垃圾填埋场2017年6月竣工验收,2017年6月投入使用。

关于市环境监测站仅能独立完成109项全指标监测项目中的47项,其它项目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监测能力明显不足问题,市环境保护局目前正在整改中

2、水污染防治资金投入、拨付、使用方面

关于阳西县三教村污水收集及处理系统项目自筹资金100万元未落实到位问题;阳春市环保局2013年省级污水处理设施与规模化禽畜养殖业“以奖促减”资金1417万元结存超过半年未安排使用问题;市财政局未及时拨付12个项目省级资金6599.90万元问题;阳西县财政局未严格按审批程序变更使用项目建设资金,涉及金额37.28万元等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3、工程建设管理方面

1)关于市医疗废物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导致项目需重新立项问题,该项目已于2017年初动工建设,至10月31止,完成总工程量的40%

2)关于市马南河综合整治与市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在立项批复前已委托代理机构对该项目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施工、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问题

市环境保护局先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准备相关工作,但未开展招标。该项目的监理招标和BT投资(施工)招标是在工程立项、审图、造价预算审核等前期工作已完成后进行的招标。

3)关于那龙河北惯段综合治理等4个项目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不严,存在先建设后审批和项目未达到招标条件已开展招标工作问题。

阳东区政府已责成阳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局认真整改,加强工程建设监管高排渠支流河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工程马南河综合整治与市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工程,市环保局正在整改中

4)关于马曹冲口环境整治项目3个项目建设进度缓慢,专项资金未及时发挥效益问题

马曹冲口环境整治项目,由于方案未获市住房规划建设部门审批通过,无法实施。市环境保护局今年已计划将该项目专项资金调整用于黑臭水体整治;

阳西县儒洞镇三教村河段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完成项目前期工作,计划2017年10月进行挂网招标;

阳东县湖滨龙山片区(龙塘路)路网建设改造项目,截至2017年10月底止,项目建设进度已完成99%。

5)关于阳东工业大道(二期)排水等3个项目未组织环保验收问题

阳东相关项目环保验收资料已送阳东区环保局审批,确保2017年12月底完成已完工项目环保验收工作。

6)关于阳西县新湖水库环境综合整治(第一期实验区)服务采购项目等6个项目均未及时编制财务竣工决算问题

阳西县新湖水库环境综合整治(第一期实验区)服务采购项目,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已按政府采购签订的合同执行完毕。

阳东区3个项目,预计2017年年底可完成所有完工结算项目财务决算审核、审批工作。

阳江市马南河综合整治与市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工程项目、阳江市城北高排渠支流河环境整治工程2个项目,目前正在决算中。

(三)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医疗政策落实方面

(1)关于未实现应保尽保,截至2016年6月,尚有1806名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人员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问题。

2016年10月8日,市民政局下发了《关于做好重点救助对象、低收入救助对象等困难群众资助参保工作的通知》致各县(市、区)民政局,进行专项工作部署,各县(市、区)民政部门高度重视,认真核对信息资料,及时向社保部门提供困难群众名册台帐,至2016年底,1806名特困人员和城乡低保对象已全部落实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关于尚有7675户企业的3.45万名职工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问题

相关部门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整改。但至2017年10止,仍有16065人未参加职工医保,涉及企业3247户,已对相关企业发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做好下户调查。

2、医保改革措施推进方面

1)关于阳东区人民医院违规多收取31832人诊疗项目费用211.89万元问题

该问题已进行整改,2017年7月15日开始执行《阳江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

2)关于全市城乡医保未接入省内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全市职工大病保险和城乡大病保险均未实现统筹区“一站式”即时结算,分别涉及47648名和57958名参保人问题。

2017年1月1日起,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

3)关于全市有19名人员均同时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多获得财政缴费补助资金7220问题。

市社保局已进行了清查处理,该19人现已按规定参加其中一项基本医疗保险。

3、医保基金管理使用方面

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欠费1324万元问题。

已清缴了2016年前的职工医保欠费462.69万元。(2)已对阳江温泉度假村、阳江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阳东县阳鑫五金制品厂等三家企业的社保欠费提交法院强制执行。

(四)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管理方面

关于阳西县未完成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上级下达1727户,实际开工1529户至2016年12月底,有198户未完成问题。

2017年4月底,列入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1727户农村危房改造全部竣工,完成整改。

2、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落实方面

关于阳春市有多项保障性安居工程上级补助资金共2305.05万元已超过1年以上未分配使用问题。

至2017年10月31日止,该笔资金2305.05万元已拨付1384.30万元,收回存量872.57万元,尚余48.18万元未拨付。对未拨付的资金,正督促相关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2017年内将剩余资金拨付使用。

3、住房保障分配管理方面

1)关于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市本级、阳西县、阳春市共有108户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通过了资格审核享受公租房保障待遇问题。

市住房规划局于2017年5月初向85户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条件的家庭发出清退通知,责成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条件的家庭搬离所租住的公租房,清退工作正有序推进。已有71户完成整改,余下14户拒不腾退公租房的家庭,在适当范围内公告,并通过司法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阳西县政府已完成整改;阳春市政府正在整改中,截至2017年10月底止,已有8户整改,其余7户公租房住户未退租。

(2)关于市本级、阳东、阳西、阳春市共有139农户不属于“最急需改造对象”,不具备农村危房改造资格享受农村危房改造待遇问题,至2017年10月底止,市住房规划、阳东区、阳西县和阳春市对139户不符合改造条件的危改户已采取取消资格和进行清退的措施,完成整改。

3)关于市住房规划局违规分配公共租赁住房问题。

关于扩大范围分配富康小区公租房159套给市公共医院和市中院作为职工宿舍问题,阳江市公共卫生医院拟保留应急用房2套、外聘专家用房5套、珠海帮扶交流房2套,其余19套住房退出4套,保留15套,并严格按照《阳江市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条件核查,调整15套公租房入住职工家庭,确保入住家庭符合相关入住规定。阳江市中医院租用富康小区公租房131套,该院定具体整改方案在五年内逐步退回部分公租房。

②关于在未审核申请人的收入、住房及财产等状况,未对审核和分配结果予以公示的情况下,分配富康小区公租房30套给阳江市丰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外来务工人员宿舍问题,阳江市富康小区公租房30套用于外来务工人员宿舍。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复查正在与相关单位联动复核中,以复核结果对照《阳江市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处理。

4)关于阳春市城镇住房保障动态管理不到位问题。

截至2017年10月止,已经有258户提交年审资料进行审核,阳春市住建局将督促其余住户尽快提交资料完成年审。

5)关于市本级和阳春市、阳西县住房保障档案管理不规范,农村危房改造信息数据录入不完善问题。

市住房规划和阳西县已完成整改,阳春市正在进行公租房(含旧公产房)上门摸底调查工作,截至10月底止,已有81户已提交补充资料并进行年审。

4、安居工程运营管理方面

1)关于阳春市、阳西县、阳东区共263套已完成竣工验收的保障性住房长期空置,至2016年末已空置超过1年未发挥效益问题。

①阳春市已有34套保障房入住,剩下45户的公租房(旧公产房)由于房子陈旧需要维修,待维修后将继续参与轮候。

②阳西县空置的136套保障性住房,已有95套配租交付入住,计划在2017年12月底向社会公开安排配租41套。

③阳东区对不具备分配条件的空置房组织施工队进行装修,对漏水房进行维修完成。28套空置房和阳东区金桂雅苑的20套空置房已纳入9月份配房源,现阳东区有147户申请户正在进行资格审查。

2)关于阳春市和阳东区部分已竣工安居工程项目未办理产权登记问题。

①阳春市正在组织相关部门完善河西站前花园二期小区公租房产权手续,并向阳春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地产确权,争取尽快完成产权登记手续。

阳东区幸福园安居工程正在办理国土证及房产证。金桂雅苑安居工程正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3)关于阳春市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导致已基本建成1年以上的保障房未分配使用问题

由于配套设计图纸有漏项,阳春市住建局正在与有关职能部门沟通,并督促施工单位尽快完成漏项工程,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以上是《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大部分问题得到了纠正。还有一些问题未整改到位,有的是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推进慢,或者整改中遇到了实际困难,整改效果不理想;有的是整改涉及多个部门单位,统筹解决难度大或协调配合力度不够,影响及时整改;有的是问题情况较为复杂,特别是少数历史遗留问题,需要逐步梳理解决;有的是相关制度规则不符合实际,未及时修订完善,或相关重大改革措施正在统筹规划、深入论证、试点试行,整改实际也是推进制度逐步健全、体制逐步完善、改革逐步深化的一个过程。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整改工作的跟踪督促力度,促进整改到位,并积极推进深化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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